是否可以向政府請求徵收道路用地

地主常問我們是否可以向政府請求徵收

道路用地法律文章

10/28/2025

white concrete building during daytim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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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個地主最常問,但也最容易感到無奈的問題。簡單來說:法律上可以申請,但實務上政府極少主動撥款徵收。

目前政府處理道路用地(公共設施保留地)的態度多為「只劃設、不徵收」

一、 法律上的權利:收購與補償

根據《都市計畫法》及《土地徵收條例》,地主確實可以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,但會面臨以下現實:

政府財政困窘:全台公設保留地徵收補償費高達數兆元,政府多編列預算不足,因此會以「逐年、分段」或「優先順序」為由無限期擱置。

優先順序問題:除非該計畫道路有「立即開發之必要性」(例如配合重大交通建設),否則一般巷弄或既成道路,政府幾乎不會主動徵收。

二、 如果政府不徵收,地主可以怎麼辦?

既然等不到政府徵收,地主通常會選擇以下兩種更具效益的途徑:

1. 辦理「容積移轉」

這是目前將道路用地變現最快的方式。開發商在蓋大樓時,需要購買道路用地捐給政府,以換取額外的建築容積。

  • 優點:由民間企業直接現金收購,流程比等徵收快得多。

  • 建議:這也是我們豐田用地顧問最專精的領域,我們能協助媒合需要容積的買方。

2. 租稅減免(節稅補償)

在政府徵收前,地主可以享有稅務上的優待:

  • 免徵地價稅:只要土地無償供大眾通行(非屬法定空地),可向稅務局申請免稅。

  • 免徵土地增值稅:公設保留地在移轉時(買賣、贈與),依法免徵增值稅。

  • 遺產稅優惠:繼承公設保留地可免徵遺產稅。


    由於道路用地無法開發,長期持有往往會產生持分、繼承或被鄰房占用等麻煩。豐田用地顧問擁有 60 位專業團隊,專精全台道路用地收購。我們能協助您精算土地現值,透過「容積移轉」管道協助您將閒置土地快速變現,不讓資產卡在路中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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